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五通桥区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调整的
决 议
2021年12月10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丁超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的报告(草案)》和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黄平所作的《关于对区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调整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经审查,会议决定批准2021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