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9日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苏登科同志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区委坚持“一条主线”、实施“三大战略”、锚定“三大目标”的决策部署,坚持检察工作与全区工作大局同频共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五通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