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农业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农业与农村
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22年12月29日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名称及职能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