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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浩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字体:特大      颜色: 绿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何浩辞去乐山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3928日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何浩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乐山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经五通桥区第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何浩辞去乐山市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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