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4 年 12 月 30 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在第81选区(冠英镇)补选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选举时间定于2025年1月9日。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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