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12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上旬在五通桥城区召开,会期3天。大会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召开时间,授权主任会议另行决定。
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乐山市五通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书面);审查和批准乐山市五通桥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乐山市五通桥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五通桥区2025年度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书面);票决乐山市五通桥区2026年度民生实事项目;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