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红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
决定
(2026年1月12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罗红辞去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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