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6年1月12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在第58选区(金粟镇)、第64选区(西坝镇)、第78选区(冠英镇)、第86选区(石麟镇)、第96选区(蔡金镇)补选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1名。
选举时间定于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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