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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字体:特大      颜色: 绿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6112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在第58选区(金粟镇)、第64选区(西坝镇)、78选区(冠英镇)、86选区(石麟镇)、96选区(蔡金镇)补选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1

选举时间定于2026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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