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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五通桥区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6年02月05日   字体:特大      颜色: 绿

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乐山市五通桥区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五通桥区十届人民代表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乐山市五通桥区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区2025年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同意2026年的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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