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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彭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字体:特大      颜色: 绿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彭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吕艳荣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邓必强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敏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宋世华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永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毅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洋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王颖鸥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松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毅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洋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英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局长;

 军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军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波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局长;

王颖鸥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统计局局长;

 达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

 敏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特此通知。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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