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彭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经2022年12月29日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吕艳荣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邓必强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杨 敏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宋世华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叶 永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曾 毅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万 洋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王颖鸥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彭 松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曾 毅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万 洋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石 英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局长;
马 军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邓 军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 波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局长;
王颖鸥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统计局局长;
何 达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
杨 敏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特此通知。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