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5月31日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罗 杰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许 桥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忠云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利群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 革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建国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尹 媛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王利群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山人民法庭庭长;
余 洁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 蛟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