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5月31日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周 剑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朱 勇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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