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7月28日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杨 春同志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黄 滔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 承办单位: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五通桥区茶花路350号 联系电话:0833-3301121 蜀ICP备20220299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