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5年9月2日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马 军同志的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石 英同志的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邓 军的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钟志山同志的乐山市五通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颖鸥同志的乐山市五通桥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汪宜宾同志的乐山市五通桥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罗荣华同志的乐山市五通桥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罗荣华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民政局局长;
钟志山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驰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颖鸥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曦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统计局局长;
马海燕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信访局局长;
张亚霜同志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医疗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