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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郑芬、罗春莉等职务的通知
时间:2026年05月18日   字体:特大      颜色: 绿

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15日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罗春莉的乐山市五通桥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超的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波的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勇的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泳的乐山市五通桥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郑芬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司法局局长;

黄锐为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局长;

钟文为乐山市五通桥区水务局局长;

何荣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谭显彬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审计局局长;

邱茂桃为乐山市五通桥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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