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6年5月15日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唐 冲的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张 超的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魏钊政的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高元生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廖婧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周渝松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 承办单位: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五通桥区茶花路350号 联系电话:0833-3301121 蜀ICP备20220299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