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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高元生、唐冲等职务的通知
时间:2026年05月18日   字体:特大      颜色: 绿

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15日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冲的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超的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魏钊政的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高元生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廖婧娴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周渝松为乐山市五通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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